“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范围,重点开展面向脱贫攻坚一线的巡察由市委巡察办牵头负责;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加大对脱贫攻坚违规违纪问题执纪审查力度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负责……”近日,玉溪市制定《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方案》围绕建立健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完善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常态机制、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行为等9个方面,对14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分别由市纪委相关委部室和市委巡察办牵头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实。
按照职责分工,市纪委相关委部室和市委巡察办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是否存在政策随意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和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是否存在虚报虚列、审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项目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是否存在违规挤占、截留、挥霍、挪用和骗取、套取资金;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执纪。
“我们制定工作方案,就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发挥好纪检机关专责职能作用。”玉溪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责任部门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将定期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也须定期将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对于监督中发现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杨红)